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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28太阳集团关于组建院级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2-10-27 发布者:赵彦峻 浏览量:485

各系(中心):

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队伍建设,激发科研内生动力,提升科研核心竞争力,形成稳定合理的人才梯队,加快标志性成果孕育和产出,有效推进一流团队建设,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,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院级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组建工作,为后续学院制定相关学科资助、考核与绩效工作奠定基础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成要求

1.原则上以前期学院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摸底中的团队构成为基础,本着自愿的原则,组建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。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是由团队负责人领导,若干教师根据发展需要自愿组成,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,以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为导向,积极承担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的基本组织单元。

2.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成员一般应为学院在职在岗教师,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,可以跨学院组成。每位教师只能够加入一个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,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由负责人、秘书和一般成员自愿组成,不享受学院坐班补贴。

3.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(超过60周岁负责人应具有博导招生资格)。超过57周岁的,应设置第二负责人,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。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负责人相当于系级组织负责人经历,建议每个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设秘书1名,负责团队日常事务。

二、遴选程序

1. 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建设周期为3年,原则上3年遴选一次,新增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每1年遴选一次。

2.为新入职教师营造良好成长环境,新入职教师当年即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加入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。

2. 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填写《9728太阳集团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申请表》,11月2日下班前将报名表交至学院综合办公室刁军主任处。

3.学院进行审核并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批复并备案。

三、未尽事宜由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。

 

9728太阳集团

2022年10月27日

附件:9728太阳集团研究所(或研究中心)申请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