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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28太阳集团关于推选2023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-06-21 发布者:娄辉 浏览量:435

各系(中心)、科室,各党支部:

    根据学校《关于评选2022-2023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》(人资函〔2023〕10号)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经研究,现就推选学院2023年度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评选条件、范围和程序

    2023年度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按照《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》(鲁理工大党办发〔2013〕14号)规定开展。

    “优秀教师”评选范围为受聘在教师岗位的一线教师。其他岗位聘任人员,包括聘任在教师岗位的处科级干部、辅导员(含青年教师辅导员)参加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评选。

    二、表彰名额

    学校分配学院2023年度“优秀教师”11名,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3名。

    三、推选程序

    各系(中心)、各科室召开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,对照学校“优秀教师”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评选条件、范围,集体推荐“优秀教师”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人选。

    (一)机制系推荐“优秀教师”3名,机设系、机电系、材控系和仪器系各推荐“优秀教师”2名。各系室在全院范围推荐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人选3名。

    (二)各科室及实验中心各推荐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人选3名,其中本单位人选不多于1名。

    学院汇总各系(中心)、各科室推荐情况,综合人选的思想工作表现,经公司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学院2023年度“优秀教师”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,按要求公示无异议报学校。

    四、有关要求

    1.“优秀教师”和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推荐人选应向广大一线教师和工作人员倾斜,重点考虑工作实绩和示范带头作用,学院处级干部不参与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。

    2.要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,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,民主评选,公正推荐,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。

    3.请各系(中心),各科室于6月25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人选书面名单经系(中心)、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学院综合办公室。


    附:《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》



9728太阳集团

2023年6月21日

    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.docx